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与有关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建设深圳市细胞与基因治疗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公司认缴出资4,0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40%。认缴出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1%。
2.项目公司设立后将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细胞与基因治疗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与深圳市深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生物)、深圳细胞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细胞谷)及深圳赛桥生物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桥生物)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羲和生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羲和生命科技或项目公司),建设深圳市细胞与基因治疗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项目)。羲和生命科技初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认缴4,000万元,占羲和生命科技股权比例为4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深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严中宇
3.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67381U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八路31号深业泰然大厦F座625室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7.股东情况: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业生物100%股权,深业生物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jz:field.toptypename/}8.经查询,深业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深业生物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深圳细胞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法定代表人:SHI YUANYUAN
3.注册资本:1,291.408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2RJ157
5.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荣田路1号海普瑞生物医药生态园厂房3栋101第十一至十三层
6.经营范围: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深圳细胞谷的主要股东为SHI YUANYUAN、WANG JIANXUN、珠海源建鸿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建南、向华、汕头市致瑞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8.98%、25.61%、11.62%、11.22%、7.36%、6.17%,其实际控制人为SHI YUANYUAN。
8.经查询,深圳细胞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深圳细胞谷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深圳赛桥生物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商院芳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34UT6L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云谷社区环荔路1100号7栋1层(一照多址企业)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制药设备的研发及销售;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及销售、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制药专用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药用辅料销售;药用辅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赛桥方舟(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赛桥生物100%股权,赛桥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商院芳。
8.经查询,赛桥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赛桥生物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以国内市场为核心基础、同步辐射全球市场的细胞与基因治疗(CGT)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以“赋能CGT市场化、标准化发展”为核心定位,聚焦“质粒-病毒载体-细胞药物”全产业链布局,打造符合GMP标准的生产与检测体系,打破行业瓶颈,降低产业门槛,加速技术转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打造全国最具创新示范效应的CGT公共服务平台。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羲和生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细胞与基因治疗相关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CGT药物CDMO服务(涵盖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商业化生产阶段的工艺开发、规模化生产、质控放行等);生物医学新技术产品(CAR-T、CAR-NK、NK细胞、干细胞等)生产与销售;实验室及生产场地租赁、设备共享服务;质量检测与合规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5.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羲和生命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及出资安排如下:
四、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深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细胞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丁方:深圳赛桥生物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公司的存续期限为20年。
2.全体股东声明和保证:
(1)各股东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本协议。
(2)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各股东有权出资设立本公司,并已得到各自章程和所规定的内部批准或授权。
(3)每个股东将根据公司设立的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和各个中介机构的要求,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协助。
3.出资缴纳:在公司注册后5年内,由各方将认缴出资款汇入公司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4.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决定公司设立中的重大事项。
(2)当个别股东违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时,其他股东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补偿和赔偿。
(3)在公司依法设立后,各本协议各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各股东方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股东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5)应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5.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甲方、乙方各推荐2人、丙方、丁方各推荐1人,甲方可另外提名外部董事1人。所有董事由各方在股东会上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米兰app官网由甲方委派。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决策方式和议事规则依章程决定。
(2)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3)总经理的聘任程序与决策机制根据公司法及章程有关规定进行,最终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聘任。
6.公司不能成立的情形
(1)公司不能成立时,各股东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本协议一方或多方的行为或过错致使公司不能成立的,并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该股东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7.协议修改及未尽事宜: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股东另行友好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紧密围绕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导向,聚焦细胞与基因治疗(CGT)产业领域存在的规模化生产难度大、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行业标准尚不统一、市场化运营经验匮乏等核心痛点。依托各合作方的核心资源与优势互补,旨在打造符合GMP标准的细胞与基因治疗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行业高质量发展痛点及区域产业布局规划,立足深圳、辐射全国,助力我国CGT产业实现从“创新高地”向“产业集聚中心”的跨越式发展。
本项目是深圳市补齐CGT产业链关键短板、完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强化区域产业集聚优势的重要载体,对推动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区域产业核心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优化生产经营模式,积累了四十余年的GMP管理经验,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向广大终端用户持续提供高品质产品,更为本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规范运营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与技术支撑。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公司立足现有核心优势,从血液制品领域向生物医药前沿赛道延伸拓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生物医药领域战略布局,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是公司实现战略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羲和生命科技),公司认缴出资4,00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40%,认缴出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1%。项目公司设立后将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若合作各方在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约定导致项目公司无法设立的事项,则存在项目公司无法设立的风险。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后续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设立项目公司对本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羲和生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3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深圳市细胞与基因治疗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深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生物)、深圳细胞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细胞谷)及深圳赛桥生物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桥生物)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羲和生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羲和生命科技),建设深圳市细胞与基因治疗市场化公共服务平台。羲和生命科技初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比40%。羲和生命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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